现代经济学以“经济人”(Homo economicus)——“一个理性追求私利的人”的假设概念为基石,发展出一套逻辑严谨论证严密的理论体系,对经济现象形成了强大的解释力。而城市规划缺乏这样的理论砌块。城市是人聚居的现象,人与居缺一不可。在规划理论和工作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是核心所在。
1. 人类聚居学
道萨迪亚斯认为城市由五种不同的人居元素组成:自然(nature)、人(man)、社会(society)、壳体(shell)、网络(network)。自然包括地质、地貌、土壤、气候、水资源、动植物等;人包括生物性的需要(空气、空间、温度)、官能感觉、感情需要、道德价值等;社会包括人口结构与密度、社会阶层、文化模式、经济发展、教育、健康与福利、法律管治等;壳体包括住房、社团设施、商店商场、娱乐设施、行政与商业中心、工业、交通枢纽等;网络包括水、电、运输、通讯、城市布局等。人类聚居学研究上述五项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人类按照五个原则(逻辑)塑造“居住”:一是追求与他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的最大接触机会;二是以最小气力去争取实质的接触或接触机会;三是以适当距离去营造最优生活空间;四是以秩序化(order,包括生理与美学的考虑)去营造人与周围环境(包括自然、他人、社会、壳体和网络)最优质的关系;五是按时、空、实际和能力去整合以上四个原则来组织最优人居:最大接触、最少气力(特别是能源)、恰当距离和优质环境。
城镇的现象是聚居,城镇的本质是提升空间上的接触机会。城镇化即创造聚居,就是要通过聚居提升空间上的接触机会,使人在城市中生活得更幸福。
2. 人的理性和物性
亚里士多德说“城邦起于保生存,成于求幸福”,幸福是活的像“人”。“以人为本”就是以尊重人的理性和物性为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通过建立适应人的理性和物性的聚居模式,提升空间上的接触机会,以满足人的理性和物性的需求。
2.1 人的理性
理性的拉丁文字根有两个:“Reason”来自“ratio”,有计算(calculate)、解释(explain)之意,求用的意识较重;“Intellect”来自“intellectus”,有理解(enderstand)、洞察(apprehenesive)之意,求知的意识较重。
亚里士多德提出“法”,经过十三世纪阿奎那的演绎提出“自然之法”:通过观察大自然各种现象,得出的不变的规律。人的理性会受到内在情绪和外在环境影响,越有理性的人越想他的现实生活与“自然之法”保持一致。有生命之物(动物)非单求存,并求延续——这是一条基本的“自然之法”。
人是有自存和共存的动物。人是理性的,在求自存和延续中还与其他人共存,即自我保存和与人共存。城市人的“基本属性”是理性——以最小气力追求最优空间机会。“最优”是指自存和共存的最高平衡,即亚里士多德指的个人和群体的最大幸福。个人幸福与整体幸福不会此消彼长,只会相得益彰。
自存/共存模式有三个层次:一般情况下人会无损自存地与他人共存;多数情况下人会稍作牺牲地与他人共存;紧急情况下人会不顾安危地与他人共存。
共存是自存的最佳保证,自存是共存的最佳标准。在一个共存的社会中,每个个体都有自存的空间;在一个自存的社会里,每个个体的自存空间都会变小。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必须坚持自存与共存平衡的原则。
2.2 人的物性
人的物性是指以人的官能、感觉、经验衡量物质环境:快慢、大小、高低、远近、明暗等,即 “人的尺度”(human scale)。
“人的尺度”并不是宽泛的,而是具体和真实存在的。例如,经过千万年进化,人类眼球在不动的情况下,视角是平面以上27°、以下30°。因为来自地面的威胁比天空多,所以在进化的过程中,人类的视角稍微往下多3°。按照人的视角的尺度来计算,20米宽马路对面的楼房,最优高度为4层-5层。又如,人正常谈话的声音传播距离约为2.5米、正常发音每分钟约为200个字等。
在人的物性方面,人类追求空间上安全、舒适、美观和方便。按人的“物性”(包括生理和心理),聚居的最优规模是200,000-300,000人左右(以通勤半径上限与城市人口平均密度来算),相约于城区或县城。这里具有真正民主的政治条件和物质条件,是城镇治理机制的中枢。规划就是要在安全、舒适、美观和方便等方面,帮助人们实现自存和共存的最优平衡。
3. “城市人”理论
不同经济、社会、文化活动有不同空间维度;不同“城市人” (年龄、性别、生命阶段)追求/提供不同空间接触机会;不同人居(规模、结构、密度)承载不同空间接触机会。规划是以尊重“人的尺度”,按自存/共存平衡的原则去匹配典型“城市人”与典型人居。
自存-共存通过四个因素:自存值、共存值(存系数)、整体利益值(整体利益系数)、决策门槛,可以解释和处理双利益与单维度的冲突和矛盾。优化-平衡通过利益排列、维度排列,可以解释和处理多利益或多维度的冲突和矛盾。将二者相结合,则构成了“城市人”理论,可处理多利益与多维度的冲突与矛盾。
“城市人”(Homo-urbanicus)是以人的理性和物性为基本的城乡规划理论。“城市人”理论的起点在人——人的理性、人的物性;终点也在人——自存/共存平衡的美好生活。这是一套完全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理论。
以上内容根据2018年11月19日梁鹤年先生在“武汉大学中国主体功能区战略双月学术论坛(第四期)”上的学术报告整理。
作者简介:
梁鹤年,加拿大籍华人,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前院长,教授。2003年入选《加拿大名人录》。
“城市人”理论创始人,研究范围包括土地与城市规划、政策分析方法、西方文化基因等。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其中,从1986年开始在《城市规划》杂志主持相关栏目,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专著《简明土地利用规划》已被列为加拿大规划专业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