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颖 :“十四五”时期推进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建议
作者:彭颖 点击数: 日期:2020-07-27

编者按:2020年7月26日,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彭颖高级工程师, 应邀参加由武汉大学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主办的第三期“‘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论坛”,并做了题为《“十四五”时期推进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建议》的专题报告。现将发言内容整理发布如下:


“十三五”期间,湖北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进展顺利。“十四五”时期,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 深入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

持续优化全省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服务等产业,提升环保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加大对清洁生产实施主体的激励和支持力度。强化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新建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大力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绿色示范创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低碳发展。加强“三线一单”在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等活动中的约束作用,实施分区管控。

2. 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继续在重点城市重点行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深入推进火电、钢铁、焦化、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系统治理与管控。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组织开展重点区域臭氧来源解析,开展PM2.5、臭氧等协同减排与控制研究。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体系。

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强化流域(区域)统筹协同治理能力,继续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推进水污染物排放清单式管理,推进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系统治理,促进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乡镇和农村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饮水安全。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创新土壤污染治理模式。着力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控制。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以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为重点,建立农村地区环保设施运营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持续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农膜回收利用网络。

推进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理制度建设。加快专项规划编制,优化处置设施布局,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水平。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深入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运用。

3. 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管理,探索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机制改革,提高长江干流自然岸线生态功能,持续实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等工程,加大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做好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遏制各类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

4. 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对涉及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行业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监测网络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涉重产业规模、空间布局管控,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推进重点企业和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网络,完善移动应急监测网络。开展环境与健康分析评价工作,探索环境健康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建立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健康问题的管控体系。

5. 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保大数据在环境质量变化及趋势预测,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环境功能分区实施差异化的环境管理策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跨区域间协查、联查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执法的精准性。


作者简介:

彭颖,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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