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晶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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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1月5日,武汉大学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夏晶晶助理研究员,应邀参加由武汉大学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主办的第六期“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论坛,并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学习心得,做了题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专题报告。现将发言内容整理发布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并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对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和广度都将得到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绿色发展

《建议》特别强调的两大生态文明理念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理念,继承了十八大报告和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观念,增加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新提法。“绿色”新发展理念成为“十四五”时期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与遵循的指导性思想。“十四五”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将会更加自觉地置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之下,进而明确致力于更大力度的自然生态环境修复、更高标准(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更加绿色的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

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统领,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河湖长制,推行林长制。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

三、强调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领域协同共治

《建议》明确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将在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当中,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绿色发展给中国带来的不仅是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是发展质量的提升,绿色发展已经融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自然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凸显,要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

五、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

“十三五”时期全国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了“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积极成效。“十四五”时期将继续保持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高压态势,巩固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调整、转移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方向和重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是《建议》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完善重点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大江大湖沿岸产业布局,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黑土地保护。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和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地区围填海活动。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七、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过去五年,中国提前完成对外承诺的2020年碳排放目标。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建议》将其落实为“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此外,《建议》还提出“积极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更好彰显大国责任担当,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利于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全球生态体系。


作者简介:武汉大学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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